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服务吧台购销合同甲方: 乙方: 因甲方新建大楼需订购一楼服务吧台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一楼服务吧台购销合同如下:第一条 供货数量、技术、单价要求:台面石材材料: 材料厚度 颜色: 单价: 元/米(或者 元/个)总价: 元具体尺寸需乙方到现场测量并提供图纸,技术要求见附表,颜色和款式由甲方确认。备注:以上数量最终据实结算,如有数量变更,优惠幅度、单价不变。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及保修期 由甲方在乙方提供的样品内选定,乙方对服务吧台整体质保三年,三年内如有(除人为因素)开裂等质量问题免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使用期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在 4 小时内响应,72 小时到位维修。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日到货。交货地点: 。产品自乙方工厂至甲方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定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付乙方总价 60%定金。二期款:货全部到现场,甲方需付乙方总价 20%货款。尾款:安装完毕 3 日内甲方未验收,自动验收合格,安装完毕 5 个工作日内必须结完所有尾款。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内完成安装,每逾期 1 天,需赔偿甲方违约人民币 50 元。2、如乙方因安装质量的原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使用,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 1 天,需赔偿甲方违约人民币 50 元。3、甲方违约责任:需方如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按合同总价款的 5%承担违约金。第六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本合同或延迟执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或延迟执行的证明。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电话:乙方: 电话: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单位地址: 甲方单位地址: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