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是无上限?一、基本案情 张某于 1996 年到某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分别于 2024年和 2024 年签订了两次一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张某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称其在公司已经连续工作 12 年多,希望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被公司拒绝。2024 年 10 月 27 日,某公司向张某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张某于当日至 2024 年10 月 31 日不必再来公司上班,2024 年 1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日来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且公司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2024 年 11 月 15 日,某公司再次向张某发送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及结清相关费用通知。 张某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申诉至北京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裁决:撤销某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的决定;某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其 2024 年 11 月 16 日起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仲裁委支持了张某部分仲裁请求,裁定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没有支持张某请求的 2024 年11 月 16 日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张某遂起诉至一审法院,祈求判令某公司支付其 2024 年 11 月 16 日起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 某公司辩称:张某无法胜任岗位职责,且多次严重违法公司《员工行为法律规范守则》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某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完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不同意张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法律对支付未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没有 11 个月的上限规定,故一审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张某 2024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 止 的 双 倍 工 资 差 额520644.3 元。公司不服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不订立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因此,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不超过11 个月。改判某公司支付张某 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日期间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173548.1 元。二、法律评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仅规定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却未规定支付期限的上限,这引起了司法实践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