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案情简介:陈某买了某商住两用楼的商铺,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陈某接收商铺后,由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物业管理,陈某办理收铺手续后,没有在商铺开展经营活动,也没有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陈某辩称,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经房管局备案,应属无效合同,其不应交纳物业服务费。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前期物业合同没有约定合同须经备案才能生效,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规定备案是物业管理合同生效的要件,故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 合 法 有 效 的 合 同 ,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 最 后 法 院 判 令 陈 某 支 付 物 业 管 理 费 共 计13440 元。相关法律:根据《合同法》第 44 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 ,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上述规定表明,登记备案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将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为前提,法律和行政法规未规定登记备案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