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路标志采购合同甲方: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沙坡头养护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卫市新艺广告喷绘部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标 志 牌 制 作 单序号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费用(元)备注1路标指示牌1.2m×1.8m0.6m×1.8m1 套6000.006000.00含安装2限高标志牌1 米1 块1200.001200.00含安装3导向牌600×80022 块886.3719500.00 带杆含安装4反光膜红 5 米/白 5 米12.4㎡180.002232.00 3M 一级膜合计金额 28932.00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合计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玖佰叁拾贰元整(28932.00) 二.产品要求 1、交通标志板采纳反光膜材料,采纳一级反光膜,符合现行《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悬臂式交通标志宜采纳比路侧交通标志等级更高的反光膜。3、交通标志板可采纳铝合金板、挤压成型的铝合金型材制造,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道路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的规定。4、交通标志立柱、横梁等可采纳钢管等材料制作,钢管顶端应设置柱帽,钢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三.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7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定武高速清水河匝道及 K263+800-K271+500 段 ,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货款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十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沙坡头养护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乙方:中卫市新艺广告喷绘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