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标准合同模板 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 2-14# 、 15# 地块Ⅱ标段 工程 止水钢板 施工分包合同承包人(全称): 浙江 省 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全称):宁波厚泰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黄 晓 )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已与该项目业主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为“施工总合同”),在双方友好协商的 基础上,现将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 2-14# 、 15# 地块 Ⅱ 标段 工程的 止水钢板工程委托乙方施工
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本工程按期保质完工,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 2-14# 、 15# 地块 Ⅱ 标段 工程工程地点: 解放南路以东,规划尹江岸路以南,紧邻奉化江
承包范围: 施工总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止水钢板工程,具体范围以业主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
二、工程工期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具体执行甲方发至乙方的书面周、月、总进度计划),同时要求满足施工总工期 840 日历天
乙方应在根据甲方的周、月、总进度计划要求编制分包工程进度计划,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乙方进度考核依据
2、施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并经建设单位、甲方、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①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② 不可抗力的原因;③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详见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且必须经过监理、建设单位及甲方签证确认
由上述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有关的机械台班停置、人员窝工、停工等的所有损失的补偿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业主方进行索赔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在 3 天以内(含 3 天)每日罚款支付违约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