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以租代购合同甲方(出租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 所 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以租代购百事杰汽车一部,双方就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 辆,型号为: 的百事杰汽车供乙方承租使用
第一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及支付1、保证金,每辆车为人民币大写: ,共计人民币大写: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租金支付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 如 下 帐 户 ( 帐 户 名 称 : 开 户 行 )
第四条 费用承担1、甲方向乙方提供百事杰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 租赁辆保险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假如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