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汽车产品销售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共同开发市场,乙方自愿为甲方销售汽车产品并提高汽车产品在乙方所在地的市场占有率,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协议。一、合作方式1、乙方作为甲方在 (地区)的汽车销售网点,乙方提供人员、场地销售甲方商品汽车,原则上不再经销其他单位的同类汽车。2、在协议期内,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汽车,在乙方没有付清全车款且未销售之前,所有权属于甲方,合格证由甲方保管。3、乙方支付 万元保证金,铺放 辆长城汽车;(201 1 年 月 日之前交清),取得销售资格,保证金专用款不得冲抵车款,并保证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4、乙方意向客户已谈好价格的需到甲方提车,由乙方带客户到甲方提车,甲方按市场价 4.5%给乙方进行结算。5、乙方电话推举乙方区域意向客户到甲方成交的客户,按 元/台给予乙方补助。二、双方的权力及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辆是生产企业标准。2、甲方有权定期、不定期派人对乙方的商品车及存放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车辆数目不符,则视为车辆已销售,乙方立即对销售车辆进行结算。3、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乙方销售资格。4、甲方有权针对所存在乙方的商品车进行任意调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时,不得将商品车存放到乙方各网点,及其它非甲方制定的场地,如任意移动商品车到异地即视同销售。5、乙方应按甲方规定调拨价于甲方结算,结算后方能领取合格证。6、乙方保证甲方所投放车辆的安全及日常维护,若发生碰、缺、盗、被骗等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按合同价立即与甲方结算。7、乙方在甲方调车,调车的费用乙方承担。8、乙方在甲方调车后,车辆存放 1 个月后未销售,其调回的返回运费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需要继续销售,必须提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并需明确最终销售日期。如存放期未到 1 个月要求调回,则调回的运费由甲方负责。9、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投放车辆不得超出 45 天库存期限,未能如期实现销售需调回的,其运费由乙方承担,否则逾期将视其为售出(车辆调回许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即可)。10、乙方承诺在协议期内销售甲方 辆车辆。111、乙方有义务在所在区内积极开拓市场,配合甲方的市场调研工作,提供有关市场信息、产品改进意见及终端用户档案(生产企业认可的)等情况和资料。12、乙方需要定购的特别车辆,必须预先交付预付款(车款总额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