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汽车以租代购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 辆,型号为: 的汽车供乙方承租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保证金,每辆车为人民币大写: ,共计人民大写: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 开户 行)
第四条 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己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假如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第 2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问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