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汽车自驾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方必须具备的条件1、承租方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 A、B、C 类的有效驾驶证,且驾驶在二年以上
2、承租方在提车前,必须了解该车的主要技术性能及日常维护事项
做到正确使用
3、向出租方交纳押金 元,租金
4、向出租方提交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有担保人承租签字方可
第二条 租赁车状况 车型车 牌号 颜色 发动机号码 车驾号码 第三条 租赁费用: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1、本着先交钱后用车的原则,方可提车使用,承租方每月按 元整,当月付款人民币 元整,以后每月按实际收条为准
假如承租方违期,租金用完之前未交付下一期的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
2、承租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 元
还车时在 20 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
如有违章,出租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承租方
3、出租方从 年 月 日 时起将车交给承租方使用
4、承租方于 年 月 日 时止,将车交回出租方验收,假如承租方需延续租的话,应提前与出租方联系并经出租认可
第四条 收费标准1、基本日租金:每 24 小时/日,行驶里程在 260 公里以内,收人民币 元
换车时,6 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 6 小时(含 6 小时)按全天计费
2、超程、超时租金:⑴ 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每超 1 公里加收人民币 元;⑵ 按租赁合同规定的交车时间,每超 1 公里加收人民币 元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⑶ 假如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时间双超,则按超过行程、时间双收费
3、长期租赁从优收费:⑴ 租用期在一个月(30 天)以上,每月行驶里程 5000 公里以内,月租金 元⑵ 租用期在一年以上,每年行驶里程在 50000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