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劳动)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辽宁 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关法律规定,甲方涉及劳动法律事务委托乙方代理。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因与 一案 阶段的代理人。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为以下第 和/或 项:1、代为提出申诉或代为提起诉讼,代收法律文书,代为调解、和解、变更申诉或诉讼请求,代收所欠款项。2、代为提起仲裁,代收法律文书,代为调解、和解、变更仲裁请求,代为出庭发表代理意见,代收所欠款项。第三条 律师代理费、实际支出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1、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人民币 元。2、实际支出费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支出费用人民币 元,该费用包括交通费、差旅费、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调查费用等。3、根据《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4、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在委托期间,甲方有下列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有关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2、积极配合乙方办案;3、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实际支出费和其他费用;4、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第五条 在委托期间,乙方有下列权利和义务:1、了解案情、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2、代理出庭参加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3、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和实际支出费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实际支出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第六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共 2 页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条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