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洞口中学采购制度为了仔细地贯彻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搞好学校财务预算工作,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以下物品采购制度。一、采购工作遵循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3、节约、有用的原则;4、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5、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二、采购工作程序。1、常规物品采购:100 元以下:部门申报,报主管教导主任或副校长确认,经校长同意方可实施。1000 元以上:部门申报,经主管教导主任或副校长确认,报校长批准,总务主任根据物品特点提出采购方案(包括政府采购、多方询价、谈判、议标等方式)方可实施。三、采购工作注意事项。1、采购工作由学校总务主任负责实施,但应主动听取使用部门及的意见。2、采购物品数量、价格,原则上不能突破请购单的上报预算。3、对图书资料、电子类产品、电器设备,品牌的质量、价格等要应请教有关专家后再组织采购。4、对仓库备用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由仓库保管员提出添置计划,报总务主任审核,经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室组织实施。5、尽量实行定点采购,以降低购买价格。6、部门申报须科室负责人签字。7、100 元以上的物品,要有两人采购;500 元以上的物品由总务和相关科室共同采购;1000 元以上的物品由三人采购;上万元的物品,要有财务人员参加采购。8、单位价值 500 元以上(含 500 元)物品,大批量采购,必须入固定资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