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甲 方: 乙 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市 项目(下称“本项目”)消防设备设施提供维保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信守。第一条 服务范围及内容1、服务范围:乙方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2、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一《消防设施设备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二条 承包方式1、实行包人工、包工具、包材料(不含设备的大修、中修、改造工程和更换材料的费用)、包达标(国家和地方消防法规及和管理规定)、包安全的承包方式。2、属于遗留问题,达不到使用要求或其他原因需改造的设施设备,乙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查清故障情况及原因并形成书面整改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在甲方提供维修材料之日起在 20 内完成维修并符合使用要求。第三条 服务标准1、乙方的服务过程管理应符合附件一《消防设施设备服务内容及要求》的要求,服务电话: 。2、乙方提供的服务结果应符合国家及 市地方行业技术法律规范要求。3、乙方提供的服务含定期(每月、季度、半年或年度)提供的维保服务检查合格报告及维修记录,甲方依据报告内容进行服务综合评价。第四条 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续签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每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 ),本合同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小写:¥ ),以上费用包含人工、物料、工具、设备、保险等所有费用。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2、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消防维保服务考核评分表》,该评分表作为支付服务费用之依据。3、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无需就此承担责任。4、乙方账户信息:开户行:户名:账号: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向乙方无偿提供用水用电。2、指派一名现场协调人员,作为与乙方的联络人员,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协助、督导和评价。3、协调乙方与业主(或其他第三方)之间的关系,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工作。4、如需要乙方提供其它专项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与乙方协商。5、有权对乙方维保服务过程及结果进行监视测量;有权随时向乙方提出维保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