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PPP 项目合同(范本) **市智慧城市PPP 项目合同 签约方 甲方:**市**局 乙方:**智慧城市SPV 公司 *年*月 第一章 总则 1
1 定义和解释 1
1 定义 本合同: 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 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补充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 指**市智慧城市PPP 项目(项目分为两类工程,一类工程以智慧**基础体系建设为主,二类工程在智慧**基础体系基础上,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应用项目叠加
甲方:指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就本合同而言指**市**局
乙方:指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 运作的社会资本方**公司与**市**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本合同而言指**智慧城市SPV 公司
经营权:指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合作期:指自开工日起十五年(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维期)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
运维期:本项目一类工程运维期从一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二类工程运维期从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
开工日:指自监理方发出书面开工令之日
完工日:指自开工日起,一类工程36 个月,二类工程60 个月止
运维日:指本合同第6
2 条约定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
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5
2 条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运维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6
4 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维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移交维修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8
6 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移交、质量保证等义务的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