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新版《建筑面积规范》的实施,不仅将直接影响容积率的计算和工程造价的计算,更将大大影响开发商以往对户型设计的思路和工程造价预算,所谓“偷面积”的方式将很难行得通了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明确阳台飘窗恕不赠予(新算法)送飘窗、送露台、送地下室等以往开发商在房源销售环节管用的推销手段,随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于 7 月 1 日的正式实施,或许将成为历史
一、新规范大量修订“免费”面积计算规定 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 规范》GBT 50353-(下列简称新《规范》)的实施,旧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也随之废止
新《规范》重要修订的技术内容涉及:1
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 础架空层;2
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构造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
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
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5
修订了围护构造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
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 规定;7
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
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
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
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
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以往最常赠予、旧版《规范》 中不算面积的飘窗,在新《规范》中有了明确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 0
45m 下列且构造净高在 2
10m 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构造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2 面积
另外,在主体构造内的阳台, 应按其构造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方面积;在主体构造外的阳台,应按其构造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面 积
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规范》中:地下室、半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