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5 年新广告法解读2015-12-10浏览 :1392编辑:陆政妍手机版一、概述我国现行《广告法》 ( 以下简称“现行广告法”) 制定并生效于 1994 年且 21 年未曾修改,此期间尽管不断有各种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地方法规出台,但不论市场经济大环境还是广告业内小环境都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行广告法已越来越赶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
2015 年 4 月 24 日,新修订的《广告法》 ( 以下简称“新广告法” ) 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5年 9 月 1 日生效
新广告法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业界强烈反响,其修改幅度之大、从未有过的严厉、细致的规定也被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
那么,新广告法有哪些重大修改呢
对于哪些行业和人群有明显影响呢
本文主要从广告代言人、广告内容细则、虚假广告、未成年人保护、互联网广告等重大修改点展开分析,并对本次修法的影响进行初步预测
二、新增广告代言人的规制当今广告市场,请明星做代言人早已是家常便饭,相比现行广告法对此无任何规定,新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做出了严格规制,全文共提及“广告代言人”11 次,现将主要规定整理如下:( 一) 广告代言人定义新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指的是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因此广告主自己或员工做的代言不受新广告法的限制
例如聚美优品CEO陈欧为聚美优品代言,格力董事长董明珠为格力产品代言,这些都不受新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限制
( 二) 代言前提:广告代言人必须使用过推荐的商品或服务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换言之,如果代言人想为某件商品或某项服务代言,必须先使用该商品或接受该服务
例如今年年初被热炒的“成龙Duang事件”中,成龙自己显然就没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