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张一兵:汽车租赁的属性及与城市交通的关系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张一兵 一、汽车租赁的属性 汽车租赁是一个具备多个行业特征的复合性行业,有其自身行业特点。以往人们都将其简单的归为租赁业或道路运输业,甚至将汽车租赁归为出租汽车行业,而忽视汽车租赁行业复合性的特性。对汽车租赁行业属性的认识,直接影响到汽车租赁的管理政策。比如针对汽车租赁的租赁性质或道路运输性质,分别制订互为排斥的行业管理政策,产生了是鼓舞还是限制汽车租赁进展、是否应将汽车租赁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分歧,出现了汽车租赁的管理政策与汽车租赁行业特性不相符的问题。汽车租赁主要性质及与其它行业关系问题的认识不清是导致我国汽车租赁行业管理混乱的根源之一。 (一)汽车租赁的主要性质 汽车租赁涉及租赁、道路运输、汽车销售等几个行业,兼有道路运输、车辆流通和融资服务等多重性质,但其道路运输的特性占主导地位。这是因为汽车租赁过程实际是道路运输工具的使用过程,即承租方租用车辆,完成人员或货物的运输工作。因此汽车租赁的最重要功能是道路运输。 《联合国临时中央产品分类标准》(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将汽车租赁视为与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并列的其他陆上运输下的分支。 可以看出,小汽车租赁、大客车租赁是彼此独立并与出租汽车并立的客运模式。在经营模式、车辆行驶模式、客户需求和交易模式、行业形态方面,汽车租赁(经营性货车租赁、小汽车租赁、大客车租赁)与出租汽车、班线客运、包车客运等分属的道路运输的不同业务。 在《联合国临时中央产品分类标准》划分中,出租汽车、小汽车租赁、大客车租赁共同构成非班车旅客道路运输。而经营性货运车辆租赁则是与班车客运、非班车客运、货运属于同一个等级的道路运输方式。因此,汽车租赁是道路运输的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 韩国交通部将汽车租赁业务与客运业务、长途客运站业务一并视为“客车营运业务”进行管理。根据韩国有关法规的定义,客运业务包括线路客运业务、区域客运业务,相当于我国的班线客运、包车客运。从韩国对客车营运业务的分类标准看,汽车租赁在韩国道路运输的地位比较重要。 除韩国外,香港、台湾地区及日本等国家也将汽车租赁作为道路运输行业纳入交通部门进行管理。联合国及部分国家对汽车租赁行业划分的标准说明,汽车租赁的主要性质是有别于班线客运、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行业。 (二)汽车租赁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