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灯箱广告制作及安装合同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灯箱广告牌(下简称“灯箱广告”)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协议。一、规格、材质、数量、价格序号材料规格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亚力克板面板宽 2200mm*高 2024mm18508502亚力克板面板宽 1850mm*高 2024mm18508503喷绘画面21202404金属边框304 不锈钢22004005安装费2200400合计2740最终优惠价2700二、价款本协议最终优惠价为人民币 27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该总价款包括喷绘费、制作费、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该协议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三、付款方式灯箱广告全部制作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 100%的款项,人民币 2700 元。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收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四、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制作及安装产品的质量不低于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及本合同约定,产品应表面平整,安装牢固,颜色耐久,质保期为二年。以上标准如有不符之外,以高者为准。五、制作及安装1、本协议约定的画面由甲方负责设计,甲方向乙方提交设计样稿(设计样稿及门头效果图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应当严格根据甲方提供的样稿进行制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样稿。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将灯箱广告制作、安装完毕。乙方现场第 1 页/ 共 3 页厦门鑫超鹏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装完毕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2、乙方已认真考察甲方安装现场,确认甲方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制作物的运输安装施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驳点,二次接线的费用及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负责灯箱广告的制作和安装。因制作物的产品的颜色、规格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4、乙方须对灯箱广告制作、安装的质量负责,凡安装后发生门头、灯箱、喷绘画面开裂、坠落等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