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TYQW-10NO:委托方:受托方:四川天壹科技进展有限公司(犍为服务站)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就委托方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修、技术咨询服务等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委托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1、委托方应及时报障,尽量提供故障的准确描述,以便受托方迅速作出故障原因推断。委托方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受托方做好排障和维修工作。2、委托方监控室必须做到 24 小时开机,专人值班,并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严禁在主机上上网玩游戏或上黄色网站,以免感染病毒,保证实时监控,数据正常上传平台。3、委托方必须有备用主机、分站、UPS 电源和 30-50%以上备用甲烷传感器以保证监控系统在停电或设备调校、维修时都能正常监控。4、委托方对井下移动的瓦斯传感器的位置、数量应按 AQ1029—2024 标准要求设置和日常维护管理。5、委托方应及时提供采掘平面工程图和通风系统图,供受托方更新电子图,以保证监控系统的真实性。6、委托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时间将所有瓦斯传感器进行常规调校,委托方可自行调校或交受托方调校。7、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技术人员下井的必备条件,安排安全人员陪同下井,必须保证双方技术人员在井下的安全。8、委托方应积极安排监控系统相关人员参加受托方的免费培训。9、委托方有权监督受托方服务质量,对受托方服务质量、维修质量不满意,可拨打服务投诉热线电话 0833—2631465.10、受托方技术人员到委托方现场故障排查、巡检、调校等服务内容,分别填写《服务单》,并由委托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11、受托方井下监控设备因特别原因需移动或变化位置(比如放炮、作业点位置变化等),应及时恢复原位或随作业点变化而变化悬挂位置。二、受托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1、受托方在接到委托方报障电话后,必须在 2 小时内响应,并在 24 小时内作出处理。2、受托方维修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自行承担,不再另行收费。3、受托方免费指导、培训委托方操作维护人员对监控系统正确维护和正常管理、操作。4、受托方每个月派遣技术人员到委托方煤矿二次,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地面日常巡检服务,听取委托方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委托方在使用中碰到的问题。5、地面部份:计算机软、硬件的日常维护保养、优化。监控软件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