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协议甲方: 北京派昌实业有限公司(被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赵若语 (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2024 年 6 月 30 日 签订地点:北京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乙方将“ RUOYU 若语”品牌淘宝店(店铺 ID:160721635)及其全网运营日常管理维护服务以及网络营销服务委托乙方运营(包括微博、微信管理与运营)。第一条 服务期限 甲方作为乙方在互联网上开展电子商务经营管理的唯一合法服务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2024 年 6 月 30 日到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止,假如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5 天内办理有关手续。协议期间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经营管理。第二条 服务内容乙方是拥有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此次合作首年乙方将针对电商平台设计开发生产出两个系列以上的品牌产品,并授权甲方对该品牌产品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 用权。甲方拥有专注于面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的运营团队,凭借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成立公司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淘宝网、天猫、聚美优品及其他电子商务平台的销售业务提供店铺运营服务中整体托管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店铺策划、市场运作、全网广告推广、客服管理、订单生产、仓储发货及店铺的日常运作管理、图片设计、美化装修、上传新产品)。第三条 协议涉及款项计算1.月服务费(此费用为甲方为乙方托管运营乙方淘宝店及其他网络平台时投入的人力资源保障) 甲方向乙方每月收取人民币月服务费 10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拾万 圆整),该服务费款项于每月 15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开始服务后该服务费即不退。 2.销售佣金(此费用为乙方为甲方在天猫商城及其他互联网平台上销售产品所得佣金)甲方在每月 10 日前进行服务佣金费用结算并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乙方,乙 方须在每月 12 日前支付上月的销售佣金。(佣金的计算方式:淘宝生意参谋上个月销售总额为准,计算当月销售佣金)所属行业月销售总额佣金比例备注女装淘宝生意参谋上个月销售总额10%3.本协议中涉及到的甲方所有服务费及提成或佣金均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