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视广告发布合同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甲方就委托乙方投放电视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广告发布约定:(一)广告发布媒体: 电视台 栏目(二)广告发布内容:(三)广告发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体播出安排请见附件广告排期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广告发布时段: (五)广告发布版本: 广告片, 长度 秒;(六)广告发布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制作并提供合乎播出标准的广告带,提供广告审查所需的相关文件
2、广告带(含中途更换的新带)及相关文件应在广告发布日前 5 个工作日提供给乙方
3、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款项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广告播出的准确性,如对广告播出有疑议,除乙方提供权威机构的监测报告作为否定甲方疑议之依据者外,视为甲方疑议成立,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广告内容、表现形式、播出带技术标准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播出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在甲方作出相应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播出;对乙方未提出修改要求的一律视为符合播出要求并已通过乙方之审核
2.乙方应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并根据双方在本合同中的约定为甲方发布广告
甲方广告播出时,白天时段广告在本合同约定广告时段前后各 10 分钟内,晚间时段广告在本合同约定广告时段前后各 5 分钟内,周六日及晚间深夜时段涉及到球赛节目(因球赛开场时间的不可控性)在本合同约定广告时段前后各 10 分钟内不视为时段飘移
假如超出上述范围,产生飘移的时段须由乙方对等补播,补播时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对经双方核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