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份登记托管及服务协议书甲方: 乙方: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股份委托乙方进行登记托管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第二条 乙方根据本协议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甲方托管股份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权益分派、股东名册与查询服务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业务。第三条 甲方授权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为甲方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股份登记托管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指定联络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应当向乙方提交甲方的指定联络人授权委托书。甲方的联络方式及指定联络人(包括其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前述信息的变更情况的,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第二章 双方权利义务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一)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股份登记及托管等相关服务;(二)依法使用乙方提供的数据材料。(三)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银行融资、股份制改造与培育、专业培训等服务。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一)遵循乙方业务规则、指引的规定;(二)甲方认可乙方从登记簿记系统猎取的电子数据为有效数据,除此以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股份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三)保证所提交的与登记托管股份有关的数据和其他材料合法、真实、准确、第 1 页 共 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完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依法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数据材料;(五)甲方退出登记应当根据乙方规定,向乙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一)根据业务需要,对乙方业务规则、指引做出修改或补充,并予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甲方;(二)在办理股份登记托管或提供相关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三)在甲方违反乙方业务规则、指引时,不予提供股份登记托管及相关服务;(四)依据乙方业务规则、指引规定,乙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一)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股份数据和相关材料向其提供股份登记托管及相关服务;(二)依法妥善保管甲方的登记数据材料,确保股份登记簿记系统中的数据材料与甲方提供数据相一致;(三)乙方不得对外披露甲方的登记数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况的除外: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有权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查询或取证的;2.股东凭有效证件查询其本人股份的有关材料的;3.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