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甲乙双方为审慎处理甲方参加 矿业融资 项目的有关事务、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完成,并切实对知悉、接触他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1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指各方相互或单方为促成本项目而以书面(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纸质媒体和电子媒体文件或其他记录形式)或口头方式向他方披露、提供、制作的各种信函、报告、数据、传真、电报、电话记录、电子邮件、会议纪录、有关协议等相关信息及材料
各方从与协议他方无任何业务往来或任何协议、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方处,在无任何公开限制的情况下了解到的信息和各方已经是被公开的信息或已经在公开的印刷刊物上刊登过的信息均不属于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应被视为披露方的专有财产
各方相互或单方披露、提供、制作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应构成向他方明示或暗示地授予任何对其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第二条 保密人员1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人员”,指本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已经知悉、接触保密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决策人员、辅助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及其他任何知悉、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
保密人员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定义见下文第三条约定)
第三条 保密义务1
各方对保密信息均负有不披露、不遗漏,不积极或消极的实施可能致使保密信息非依本协议约定而被公开的行为,并实行必要、谨慎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被以任何非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对外披露、公布、销毁、丢失或改变
各方均负有在发现保密信息被非依本协议约定而被公开后立即通知他方并尽己所能避开不利后果发生的义务
各方不得以损害他方利益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并且各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将保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