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票据之外结算方式 1、比较表适用范围记载事项(绝对记载)汇兑单 位 和 个人 、 同 城 和异地均可① 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收款人名称;⑤汇款人名称⑥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⑦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⑧委托日期;⑨汇款人签章
托收承付异地适用( 1 ) 表 明 “ 托 收 承 付 ” 的 字 样 ; ( 2 ) 确 定 的 金 额 ; (3)付款人名称及账号;(4)收款人名称及账号;(5)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6)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7)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8)合同名称、号码;(9)委托日期;(10)收款人签章
委托收款单 位 和 个人 、 同 城 和异地均可(1)表明“委托收款”字样;(2)确定的金额;(3)付款人名称;(4)收款人名称;(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6)委托日期;(7)收款人签章
另:假如以银行外单位为收款人,需记载付款人开户行名;以银行以外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需记载收款人开户行;以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需记载代理行2、汇兑(1)汇兑中转帐支付:只能转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存款帐户,严禁转入个人储蓄和银行卡帐户
(2)转汇:收款人必须是原收款人,转汇行不得受理汇兑的撤销和退汇(3)汇兑的撤销,汇出银行尚未汇出时可撤销
(4)退汇: ①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
②对在汇入银行未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汇款人应出其正式函件、证件以及原信、电汇回单,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退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
③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
④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 2 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3、托收承付 (1)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