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学检验技术实施指导与修订解读内容简介一、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学检验的发展和修订二、非无菌产品微生物检查:微生物计数法.修订依据.格式变化.适用范围④.环境要求⑤.微生物技术方法的修订内容(a.方法适用性试验修订b.试验方法的修订c.培养基体系的修订)三、非无菌产品微生物检查:控制菌检查法四、《2015版药典》制药用水检查法修订内容五、微生物检验超标结果(OOS)情况的调查和处理六、2015版《中国药典》无菌检查法七、生物安全实验室要素一、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学检验的发展和修订ICH:人用药物注册技术国际协调会协调各国对药品注册所需的质量、安全性和疗效的技术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减少国际间贸易的障碍。PDG:药典讨论组1989年,由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美国药典委员会和日本药局方的三方代表组成了PDG。(一)修订后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特点修订后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概念更明确、体例更合理修订前:一个通则: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修订后:三个通则:非无菌产品微生物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非无菌产品微生物检查:控制菌检查法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修订后的特点概念明确,体例合理与国际接轨,兼顾了国情1.试验环境的要求2.菌种采用CMCC3.检验量依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主要工艺剂型限制4.微生物限度标准5.控制菌检查:保留部分生化试验6.修订后,控制指标更合理,计数方法及标准合理、准确,反映真实污染情况2015版药典微生物检查法修订内容——环境要求目前我国药品微生物检测对环境的要求与国际标准分级不一致。国际要求:只要洁净环境分为A级、B级、C级、D级。A(百级)、B(千级)、C(万级)、D(十万级)。协调案要求:试验在经过设计的可避免外来微生物污染供试品的环境下进行。我国修订后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对检测环境的要求:无菌环境下符合微生物技术检验要求,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二)2015版药典微生物检查法修订内容——环境要求1.强调了“微生物实验的各项工作应在专属的区域进行,以降低交叉污染、假阳性结果和假阴性结果的风险”。2.无菌检查修订前万级(C级)下局部百级(A)或隔离器修订后B+A级或建议D级背景下隔离器3.微生物限度检查修订前万级(C)下局部百级(A)修订后不低于D级背景下的B级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2015版药典微生物检查法修订内容——环境要求既要最大可能防止微生物污染,又要防止检验过程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活动区域的合理规划及区分将提高微生物实验室操作的可靠性。洁净环境检测修订前单向流空间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检测。(三)2015版药典微生物检查法修订内容——计数法修订前细菌数——营养琼脂霉菌及酵母菌数——玫瑰红钠琼脂修订后需氧菌总数——胰酪大豆胨琼脂(TSA)霉菌及酵母菌总数——沙式葡萄糖琼脂(TSB)2015版药典微生物检查法修订内容——控制菌检查法修订前大肠菌群、大肠埃希菌、沙门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梭菌、白色念珠菌修订后耐胆盐革兰氏阴性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梭菌、白色念珠菌2015版药典微生物检查法修订内容——结果判断微生物计数法和控制菌检查法结果判断不再规定复试,通过实验室调查、回顾、分析结果的准确性。限度标准以指数方式表示:10的一次方cfu:可接受的最大限度为20;10的二次方cfu,可接受的最大限度为200;以此类推。2015版药典通则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增订内容1.除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的限度标准外,增订了原料、敷料、中药提取物及饮片的微生物限度标准。2.菌数计数结果以10的n次方表示。3.以需氧菌总数取代细菌数,以耐胆盐革兰阴性菌取代大肠菌群。微生物限度标准解释菌数限度标准以10的n次方表示1.不应理解为限速标准是放宽,而是因微生物计数不同于化学成分的定量测定,微生物在供试液中的分布及取样时的不均匀性都将带来结果的不准确性,这关系到微生物计数实验结果的精密度。2.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中,药用原料、辅料及中药提取物仅规定检查需氧菌总数、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