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经销协议(2024 年版) 协议编号: 经销商编号:制造商:重庆美心·麦森门业有限公司 (甲方)经销商: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品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经销甲方生产的室内门产品,经友好磋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授权经销产品的名称 ;二、销售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授权经销产品在 省、 市、 区(县)的特约经销商,从事当地零售及渠道建设工作/从事工程集团的营销工作
(假如某地有零售经销商,但销售情况不理想,公司重设工程经销商会受本句话影响而耽误工程客户的开发,建议不提此句,或改为:负责所经销产品的宣传、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三、经销价格1、以甲方出厂价为甲、乙双方结算价;2、产品零售价严格根据双方约定的价格政策执行;3、若因客观原因导致经销价格发生变化,乙方所订产品按订货时的价格执行
四、销售额乙方销售目标为 万元,乙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批量进货,并完成相应的销售指标
本年度销售目标如下:单位:万元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合计五、协议有效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满后经公司综合评价,业绩和其他方面达到公司要求的经销商可续签本协议;六、年终返利1、2024 年发货金额在 200 万元(结算价)以上的,2024 年增长幅度在 10%以上,给予全年发货金额(结算价)1%的返点;增长幅度在 20%以上,给予全年发货金额(结算价)2%的返点
2、2024 年发货金额在 100-200 万元(含)(结算价)的,2024 年增长幅度在 20%以上,给予全年发货金额(结算价)1%的返点;增长幅度在 30%以上,给予全年发货金额(结算价)2%的返点
3、2024 年发货金额在 40-100 万元(含)(结算价)的,2024 年增长幅度在 30%以上,给予全年发货金额(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