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股权激励计划非现场核查存在问题及建议自新的境内个人参加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政策实施后,新余中心支局针对新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了非现场核查,发现如下问题:一、存在的问题(一)个人参加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外汇登记或变更登记的真实性难以把握。一是企业提供境外上市公司相关公告等能够证明股权激励计划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基层人员在办理外汇登记或核查时,难以识别其真伪。二是由于个人参加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属企业行为,企业如何授权,外管局无法干预,因此,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中所反映授权人次和数量难以把握其真实性。(二)购付汇业务的准确性难以把握。一是自有外汇资金真实性难以确定。个人可以其个人外汇储蓄账户中自有外汇或人民币等境内合法资金参加股权激计划,进行资金汇出时,由于人员业务素养有限等因素对个人原有自有外汇很难审核其合法性,导致一些非法资金汇出。二是购付汇额度审批难以把握。目前购付汇额度是其于个人参加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外汇登记的结果,以企业申报的期权种类和行权方式确定额度,额度本身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弹性较大。(三)对境内个人出售股票后汇回的本金收益及分红资金的监管较为薄弱。一是员工出售股票的时间和行权价格自主性很大,由持股个人自行掌握。二是资金调回境内的时间期限没有限制,因此不排除境内个人将出售认购股票的资金或分红资金用于境外炒股或其他投资的可能,之后将所得收益汇回境内的专用账户,因而外汇局则很难准确推断上述资金的真实来源。如:我市某公司非居民员工 Pietro Rosseto 于 2024 年发生过行权行为,现将非现金行权所得总收益 USD63,650.39 行权结汇,但《通知》中未明确个人出售股票后汇回本金及收益的期限,缺乏对境外股权变现后资金流转监管渠道,这给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一定难度。二、核查建议。为了对境内个人参加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进行更有效地监管,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核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与外汇账户系统收支情况核对,核查企业和银行报送数据的准确性。登录外汇帐户系统→点开账户监管菜单→点击账户收入明细查询→在单位代码栏输入企业组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构代码→在银行账号栏内输入股权激励计划外汇境内专用外汇账户账号→在收入起止时间栏内输入需要核查的时间段,系统在左上方显示收入金额折美合计金额,核对该金额与企业和银行报送的数据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