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九章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第一节 集体协商 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做背景性的介绍,背景要以整个劳动法的历法背景、社会背景为原则,集体协商或者集体合同都是出自一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在现实社会中,尤其是在现代的社会中,单个的劳动者的力量是非常薄弱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比是一个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单靠劳动者个人的力量和用人单位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形式上具有了平等协商、平等磋商这样一种表象,但是从实质上是达不到平等的,因为劳动者迫于生存或者是基于自己寻找工作的困难,自己力量的微弱很难对用人单位所拟订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来进行否定的权利,没有磋商的能力,各国就纷纷进展了集体协商,集体合同、集体谈判等签订集体合同的制度,主要借用集体劳动者的力量、智慧、手段和用人单位进行抗衡
一、集体协商的概念和意义 (一)集体协商的概念 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二)集体协商的意义 集体协商和集体谈判是一种法律制度,是具有法律后果的一种行为
实行集体协商的意义在于: 1
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集体协商是实现劳动关系协调的必要手段
困为集体协商会产生集体合同,结果是集体合同的签订
集体协商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和劳动合同的不足
同时,集体合同还可以弥补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劳动者个体谈判力量不足的缺憾,起到帮助和救济个体劳动合同的实际效果
二、集体协商的代表 (一)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 集体协商的代表,即集体谈判的主体,是指集体协商的直接参加者
我国,法律上将集体协商的代表确定为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
集体协商的代表由工会和企业指派,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其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进行推举,每方的代表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每方的代表人数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