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苗木采购合同苗木采购合同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核桃苗木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一、乙方向甲方采购苗木 1 万 3 千 400 株,金额为 160800.00 元(大写:壹拾陆万零捌佰元整人民币)。二、苗木采购清单及规格品种如下:品种为香玲核桃嫁接苗,高度 25cm 至 40cm,大小不限,共 13400 株,价格**元/每株。三、苗木质量:①根径部必须完好无损;②无检疫病虫害;③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④到达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四、甲方需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登记证、种苗“一签两证”及种苗采购税务发票。五、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六、验收方法:交货时,乙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合同之日,乙方先付苗木总价的百分之八十给甲方。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即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货到乙指定施工场地位置验收合格,待乙方所需苗木甲方供货完成后,且该项目被**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清余款(为杜绝时间过长,再次约定:无论验收合格与否,五个月内一定付清尾款,如拖欠则按尾款的 3%付滞纳金)。八、违约责任:在合同签订次日起,甲方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把乙方所需苗木送达指定地点。如若未完成必须退回乙方所付苗木款,且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甲方把苗木送达乙方地点,若乙方推托拒绝验收、甲方有权收回所有苗木,且不予退还乙方所支付的一切款项。九、免除责任: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甲方:联系电话:年 月 日乙方: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