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8 章 合同条款是什么在考量过何者为法律认定的有效、可强制执行合同以及何人受该种合同约束之后,我们下一步将顾及合同的内容
该部分分为四章
在第 8 章我们将考虑合同的条款由什么构成;在第 9 章我们会讨论合同条款的来源;在第 10 章我们将关注合同条款的分类;到了第11 章,我们会分析一类特别的合同条款,即免责条款抑或限制条款
1 条款是什么一份合同含有众多条款,然而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并非所有口头或书面所为会构成合同的一项条款
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
假设我同意把我的自行车卖给邻居,在协商过程中他会问我很多自行车的相关事项;它的车龄,它的型号,它维修的频率,可否有制动装置以及假如有,有多少等等问题
但最终缔结的合同可能仅包括我的声明“我会以200 英镑的价格向你出售一辆自行车”以及他的申明“我接受”
然而,这两个声明若被认为能构成整个合同则是不太可能的
同样的,假如所有我对邻居问题的回答被视作合同的条款,这也不大现实
实际上,我的回答可以用三种途径中的一种进行归类
第一种情况是,我的一些回答仅仅被视作是对观点的声明抑或是“纯粹的吹嘘”而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一项声明“在我这里买车,你将永远无悔”;参见后文 13
然而,最主要的区分是在的二种和第三种之间的,也即发生在一项条款和一项纯粹陈述之间(请注意一些判例写成了“保证”和“纯粹陈述”之间的区分,但鉴于会引发混淆,故此处不会使用此法律术语,我们将在第 10 章力图区分一项条件和保证(二者均为合同的条款))
条款和纯粹陈述的区分是重要的,这是因为一旦一项声明被视作合同的一项条款不遵守该条款将构成违约,从而给予无过错一方以违约救济
另一方面,假如一项声明被视作纯粹陈述,无过错一方就不能主张存在违约行为,因为该项声明并不是合同条款
他的救济,假如有的话,便是设法撤销合同或主张错误陈述损害赔偿(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