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生产协议书委托方(甲方):****制药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自主开发的中药小柴胡颗粒 (规格:每袋装 10g
因甲方生产中药提取能力、规模较小,乙方具备中药提取生产设备、规模较大
为了有效的利用生产资源,实现企业间优势互补,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小柴胡颗粒提取物等(以下简称提取物)达成以下协议: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取物的质量、承担该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提取物供生产小柴胡颗粒药品使用,年委托加工药材 50 吨左右
2、向乙方提供提取物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技术文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派出质量技术人员,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提取物的质量,保留提取批生产记录原件以便追溯
3、按合同规定(另订)支付委托加工费用
4、提前向受托方提供生产计划和原药材,原药材由甲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确保各味原料质量符合规定,并按计划及时到位
5、提取物由甲方检验,检验合格的提取物由甲方到乙方提货
6、甲方负责最终产品的销售,承担该产品的经济责任,对产成品的质量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药提取车间 GMP 认证证书复印件
2、按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标准验收原料,按委托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3、在生产过程中应按委托方技术人员的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委托方要求,生产批记录原件交委托方保存
4、按委托方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按时交货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不得向外泄露委托方提供的工艺和质量标准等技术秘密,不得将加工业务转交第三方
三、 结算方式和委托期限1、结算方式:按市场能源,人工成本变动等情况另行签订阶段性合同执行
2、委托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期二年,期满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