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海同岳租赁有限公司制度汇编编 号: 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管理细则版 号: A 版第 0 次修改页 码: 1/1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合法、合规,降低或避开因经营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职责1、本制度由管理中心法务部制定2、本制度由管理中心法务部组织实施3、需财务部、各分支机构配合实施五、正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合法、合规,降低或避开因经营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对外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签订的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的管理,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外,应遵照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融资租赁业务合同是指以明确融资租赁业务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认租同意书、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租赁物委托管理协议、抵押合同、保证合同、保险委托代办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变更、解除、终止)协议等
除特别说明以外,以上融资租赁业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合同采纳格式合同文本
对没有制定格式合同文本的融资租赁业务合同根据非格式合同的管理要求执行
公司公布的融资租赁业务法律规范文本参照本细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 公司管理中心法务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由其法务人员和合同管理员行使合同管理的职能
公司各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事业部、分公司、办事处)分别指定专人为法务人员和合同管理员,行使合同管理的职能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公司管理中心和分支机构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分别负责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