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蓝庭·花园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甲方: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蓝庭·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乙方(业主): (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 为加强蓝庭·花园的装修管理,确保物业使用安全、合理,保持物业外立面的统一、美观,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蓝庭·花园(一期)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须到蓝庭·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1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复印件,非产权人申请装修,装修项目应经产权人书面同意
房屋原始平面图、装修设计平面图
装修公司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 1 份
装修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1 份、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装修合同复印件
水、电管线变更详图
装修如需拆改墙体或结构的,应出具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加固方案原件,并经余杭区建设局审批
9、装修内容如涉及到影响相邻房屋采光、通风或正常使用的,需提供相邻左右(上、下)产权人和使用人签字同意的证明
10、装修如改动房屋外立面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出具规划部门意见
11、装修内容涉及房屋共有或共用部位墙体及设施改动的,应出具共有人或共用人同意的证明
装修进场前,业主应重点确认二件事项:1、进场整体验收(含可视对讲及红外报警系统);2、闭水试验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1、协助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的住宅装饰装修进行监督、管理服务
2、对乙方不涉及结构改动及墙体改动的装修申请直接予以登记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改动结构或墙体的装修申请在乙方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备案许可证后,给予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