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甲方:营运部乙方: (租户 单元)丙方: (施工单位)为维护深圳空间艺术·家居饰品展示中心业主及全体租户的共同合法利益,保持中心商场外观、结构、公共设备设施的完整与安全,依据建设部颁发《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和租户公约相关约定,经以上三方友好协商就物业的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丙方在装饰装修施工前,须向甲方提出装饰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并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 平面设计图、设计说明;2、 用电平面布置图、系统图;3、 电气线路图;4. 消防水系统平面图、报警系统平面图;5、 其它改动设计图(超规定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的);6、装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7、施工单位、租户委托现场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8、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个人资料复印件(1 寸照片 2 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9、如租户委托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手续的,施工单位须出具租户委托书;10、消防报建回执(50㎡面积以上商铺须进行二次消防报建)
备注: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由在消防主管单位备案、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专业消防公司承接,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手续齐全方可进场施工
乙/丙方须备齐上述资料交甲方审核合格后,甲方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须将《装修施工许可证》粘贴在入户口,按本协议规定时间施工
二、为法律规范商场的装修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消防安全,丙方须缴纳 元装修保证押金,装修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消防报验合格后手续齐全,7 天无质量问题,退回装修保证金
三、乙/丙方在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装修范围:只限于乙方租赁本商场内 单位内的商铺区域 (租赁合同内确定的装修区域);2、装修期限:自装修开工之日起,应在 (天)内完成
如逾期,须书面申请延期并办理手续;3、作业时间:开业前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