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设定抵押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协议 合同编号:甲方: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乙方:(划拨土地使用者) 丙方:(抵押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以其所拥有的 上所载明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为丙方设定抵押权
第二条 乙、丙两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批及抵押登记的材料均是真实可行的,如因材料、印章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丙两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当乙方或其但保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或借款合同号)项下的到期债务,乙方同意由乙方或本协议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与甲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纳入龙岩市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的,乙、丙两方同意在政府收购后,由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地块予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
乙方应将收购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丙方的贷款
第五条 本协议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纳入龙岩市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按下列方式予以处置: (一)本协议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经乙、丙双方同意转让或法院裁定转让,由受让方持双方转让合同或法院的裁定书、判决书,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甲方缴纳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处分该地块时甲方核定的数额补交
乙、丙应明确告知受让方负有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义务
(二)本协议项下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转让的,先由甲方按处分时龙岩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确定土地出让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