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P药物管理培训一、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管理制度、SOP及其要求二、药物的交接与发放流程三、药物的回收和退回流程四、药物的储存管理五、研究者应关注与药物相关的若干问题主要内容一、我院临床试验用药物相关制度、SOP及要求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药监局)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制度临床试验用药物交接的标准操作规程临床试验用药物发放的标准操作规程临床试验用药物回收退还的标准操作规程临床试验用药物保存的标准操作规程防火、防盗、防虫的标准操作规程(一)我院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模式:中心化管理药物管理员:药物管理员负责试验用药品的交接、查验、保管、养护、发放、回收、退回等机构中心药房地址:(二)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人机料法环储存得当使用规范记录完整、真实、规范质量控制贯彻始终人环法料机(三)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管理要求申办者研究者/机构督查员提供符合GMP的药品、提供有效性及安全性等相关的资料授权专人管理、不得销售全过程督查药品应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不得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核查相关记录提供的药品包装和标签符合要求专人向受试者解释用法并确认其遵照要求用药查药物数量、储存、使用、回收、退回等记录双盲试验:与对照品或安慰剂在外观、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上一致按试验方案的剂量、用法、数量给药,完整的交接、发放、使用、回收、退回记录确认受试者的药物剂量/治疗变更及合并用药等保证试验用药品的数量及稳定性剩余的药物退回给申办者上报发现问题生物等效性及人体生物利用度试验的试验用药品应留样申办者应提供足够数量的试验用药品随机抽取试验用药品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应与试验用药品应为同一批次留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五次质检要求机构保存试验用药品留样至药品上市后至少2年(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保存)《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5
6修订稿新增(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