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办企业整改验收工作程序XX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挂牌督办企业整改验收工作程序为了加大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使被挂牌督办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督办要求,认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本验收工作程序。一、验收条件1、被挂牌督办责任单位改正了环境违法行为,按时落实整改措施,达到督办要求,完成整改任务。2、涉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违法行为的,需提供环保审批、验收等资料及整改报告。二、验收程序(一)提交验收申请1、按照督办要求,被挂牌督办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所在地环保部门经对其初审认为符合验收条件,根据挂牌级别逐级提交验收申请。(二)组织验收1、负责验收(或受委托验收)的环保部门,根据申请确定验收时间,组织验收专家组。2、验收专家组组长主持验收会议,听取被挂牌督办单位落实情况的汇报。3、验收专家组现场检查被挂牌单位,按照督办要求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其中包括各种法律文书、处罚单据和追缴排污费票据等),进行现场质询。4、验收专家组根据被挂牌督办单位的汇报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专家讨论,形成并签发验收专家组意见。三、摘牌或继续整改1、经验收专家组验收达到挂牌督办整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报挂牌部门实施摘牌。2、对于到期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由挂牌部门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