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濮 阳 县 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开展情况及 取得的成效 为推进我县各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展开,实现创建一批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工作目标,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文件精神,我县于2012 年以来对全县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开展情况 (一)大力宣传,积极培训 我县反复组织学习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省市 《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并大力宣传,不断提高和统一各方面的认识,增强开展评估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一是利用宣传网络向各中小学校宣传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县教育督导部门对参与评估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其熟悉评估体系,掌握评估标准。通过宣传培训,我县把实施素质教育评估工作作为领导管理学校,推行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发展的一种有效机制;各中小学校逐步把素质教育评估作为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的有力抓手。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我县成立了评估机构,组建了评估队伍,制定了评估规划,加强了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素质教育评估工作的领导。 — 2 — 1.成立评估机构,建立评估队伍 我县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为组长,相关职能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2.制定评估规划,分年实施评估。 我县对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确定学校评估的先后顺序,然后根据督导评估的周期、学校数量和工作进程,进行科学规划和整体部署。在此基础上,制定了2012年至2014 年督导评估三年规划,每年完成中小学30%以上的评估工作任务。 3.加强监督管理,实行通报制度。 为强力推动此项督导评估工作的深入展开,我县建立了对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评估工作考评制度,对评估认定的学校进行了跟踪督查,并将此项评估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评。同时,我县建立了素质教育评估通报制度。 (三)倾力实施,全面评估 2012 年, 我县建立了学校自评、县级评估的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制度,倾力实施,全面展开,规范了分级评估认定,确保了评估工作质量。 1.督导学校自评 督导学校建立有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