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药 品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书甲方(供货方: 住所地: 乙方(购货方): 住所地: 为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2024 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购销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质量责任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原印章
另提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银行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甲方若首次向乙方供货或甲方的销售业务人员变换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其公司法人代表印 章 或 者 签 名 的 药 品 销 售 业 务 人 员 “ 授 权 ” 原 件 及 加 盖 甲方 公 章 原 印 章 的 销 售 人 员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其包装能确保商品质量和货物运输要求
并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根据包装标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甲方所供整件药品内必须附药品合格证明
甲方供应药品的同时,须提供相应的生产批件、质量标准及出厂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供应进口药品时,须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进口血液制品应提供《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须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甲方向乙方提供中药材须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