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贵州 xx 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第一部分 协议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讨论,一致同意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贵州铜仁市 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公司主要经营文化产业的生产制作、投资,企业文化咨询、管理咨询,企业推广策划、房地产营销及推广代理等
公司住所拟设在贵州省 市 路第 号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与目标:以股东利益为核心,以顾客需求为方向,以员工的共同进展为目标,谋求进展,成为区域文化产业的领军企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共 四 个,分别为: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丙方: ,身份证号:丁方: ,身份证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元
甲方出资 36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40%,全部以现金出资
乙方出资 31
5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35%,全部以市场合同、资产运营及收益权作价出资
乙方出资 18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20%,全部以生产场地、设备资源作价出资
乙方出资 4
5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5%,全部管理技术及人力资源作价出资
第六条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10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1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七条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二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