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纪律细则 为了使生产和劳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约束和法律规范员工的行为,从而使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而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细则。1、生产期间车间所有员工必须提前打卡记考勤,提前 10 分钟完成交接班并进入工作岗位进行全面检查,正点下班。如若有事请假,需提前向当班副主任申请并通知车间关联工组,自己主动填写假条,请假三天以上的需向公司申请。2、车间,厂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 100 元,责任区内发现烟头,责任区负责人罚款 10 元/每只,公司规定的吸烟场所除外(办公室,休息室)。3、厂区内在厕所以外随意大小便者,一次罚款 50 元。4、工作期间,发现有故意浪费行为者,一次罚款 50—100 元,造成的损失按价赔偿。(非消耗品物资需以旧换新到材料库申领)5、工作时间不得串岗、不得擅离职守,车间内离岗必须经值班副主任同意,否则按串岗处罚(联系工作除外)。离开车间必须经值班领导批准;离开厂区,必须有车间值班领导的批条(临时出门条);违者按人事部条例处罚。6、班前饮酒不得上岗,违者每人次罚款 50 元;醉酒后上岗闹事者罚款200 元,后果严重者交派出所处理。7、班上饮酒,打仗斗殴,搞娱乐活动,破坏生产秩序者罚款 200 元;后果严重者交派出所处理。8、严禁上班时间在岗睡觉,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事宜,每发现一次对当事者罚款 100 元,以及当班班组长和当班副主任罚款 100 元,并通报批判。9、严禁在车间洗衣服(工作服除外),上班期间洗澡,泡脚,干私活等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10、车间内不得吃瓜子花生等碎皮食物,违者罚款 20 元。故意乱丢杂物者(含窗外投物)罚款 50 元。11、在岗期间必须穿本公司下发的工作服,如有特别情况,请提前说明!车间内走动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每次每条罚款 50 元。12、保证各工组环境卫生,由各工组组长负责完成,汽机组负责人: 曲绍光,锅炉组负责人:四位班长,水化组:王春波,电气组:张庆奎(暂代),维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护:三位班长,辅机:王广跃,输煤:张成柱。如若检查不合格,第一次检查不合格提出警告并清理,第二次检查不合格对区域负责人罚款 50 元。 各主管领导对所属区域负有检查督促管理责任;电气督查人;张庆奎。汽机督查人;赵景华。锅炉督查人;孙齐福。辅机,维修,输煤督查人;姜茂林。13、设备巡回检查时间按各工组自定周期进行,无故少一次罚款 50 元;因巡回检查不到位引发的事故者,对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