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钢材购销合同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包的长沙中信城市广场二期项目所需的钢材购销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数量:(以甲方计划内容为准)(1)、产品名称:钢材(具体规格、数量等以甲方采购计划为准)(2)、生产厂家:拥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大中型钢厂,本合同约定厂家为济钢、莱钢,如需增加其他钢材厂家必须由本工程业主书面确认且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3)、产品品种:线材、圆钢、螺纹钢、盘螺等。(4)、数 量:暂定 800 吨,以甲方实际收货量为准。(5)、合同金额:暂定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以实际结算数额为准。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圆钢符合《GB1499.l-2024》标准(包括盘圆、直条),螺纹钢符合《GB1499.2-2024》标准。所供产品的负公差必须达到国家允许范围。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甲方施工场地所在地省级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假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假如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第三条:合同结算单价确认的约定:(1)、结算基价:以甲方收货当日对应的厂家、规格、同等级线材、螺纹钢、圆钢、盘螺的价格作为结算基价。① 螺纹钢在上述结算基价基础上每吨加 120 元(含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再加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以上三项总和作为结算单价(即为:结算基价+(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120 元+垫资六个月所折合的每 1 吨贴息费=综合结算单价)。② 盘螺、线材在上述结算基价基础上每吨加 130 元(含出库费、装车费、运输 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费),再加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以上三项总和作为结算单价(即为:结算基价+(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130 元+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综合结算单价)。此结算单价为货到甲方施工场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出库费、装卸费、运输费、有效税务发票、贴息费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计取任何其他费用。现场卸车由乙方负责,货到现场后甲方应积极安排在合理时间内卸车。 (2)、若收货当日一天内网上出现两次报价,则取两次报价的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