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管理,规避因雷电、静电引起的事故风险,保障保障学校师生及及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校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处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总务处负责本部门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
四、 内容与要求1、外部防雷防静电设施及要求 ⑴校舍、宿舍、办公楼、食堂、烟囱、卫星接收天线等建(构)筑物应有避雷带或避雷针,避雷针保护范围应符合相关标准,有效保护建(构)筑物;避雷带应平整、顺直、牢固,无倒状、断裂;明敷引下线应牢固、平整,且远离出入口,在距地以上 1
8 米以下设立绝缘保护层
⑵接地系统应完备、接地阻值符合相关要求
⑶孤立大型金属物应有可靠接地,接地阻值一般不宜大于 10 欧姆
接地电阻的测定必须在每年的雷季前进行一次
⑷ 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设计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
⑸ 每个避雷针应设单独的接地极板,避雷针装置必须与其所保护的所有金属物体绝缘
⑹学校有线广播、网线、电话线等金属线路严禁缠绕避雷带、避雷针
2 、内部防雷防静电设施及要求 ⑴ 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 欧姆
⑵ 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与避雷和电器保护的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应单独设置,并离开避雷的接地装置至少 3 米以上
⑶金属楼梯扶手应有可靠接地
⑷学校总配电房、办公、教学网络机房、程控交换机房、电化教学网络中心机房、监控机房应有两级以上电源浪涌保护器(电源避雷器);室内金属构件应做等电位连接;防静电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板实现多点接地
⑸教室具有电化教室终端的学校,教学楼楼层需具有两级电源浪涌保护器
⑹卫星接收装置室内、外馈线端口、信息网络外网接口处(金属导线)、网络交换机重要端口处应有相应信号浪涌保护器(信号避雷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