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工制造合同书 合同号: 签订地: 以下称甲方,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至今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以下称乙方,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至今的企业法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代为加工制造“ **** *”牌系列产品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署本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有效期限)本协议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若双方同意续约应以本协议书为基准另外签署书面协议
第二条 工艺技术标准及成品质量标准执行*******食品有限公司制定的工艺技术标准和成品质量标准,(双方确认的技术文件,在无其他变动前,仍然适用于本合同之工艺技术标准及成品质量标准
) 第三条(代工数量) 1、批次订货:每批次加工量及时间乙方至少提前 15 天以订单形式通知甲方
2、乙方估计委托甲方代工的产品,每次下单各单品最低订单量数量不得少于以下约定:A、 B、 C、 D、 由于生产的原因可能存在多于或少于以上订单数量的情况存在,界时应按实际生产数量结算,多还少补
3、 紧急订购:于原物料库存充裕之下,如乙方有必要增加订量, 应于生产日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增加数量,甲方应尽力配合安排生产
4、订货更改或取消:乙方取消或更改订货应于生产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导致甲方停工,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误工经济损失
甲方也不得擅自变更双方确认的生产计划,如因甲方单方面变动计划而影响供应乙方订货的数量,甲方应按实际损失给乙方进行赔偿第四条 加工订单及生产安排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乙方应在每一张《加工订单》内列明合同产品的数量
甲方收到订单后,应根据乙方的订单,把从乙方所得符合产品“规格”的包装材料应用于相应的合同产品
《加工订单》作为合同组成部份
加工订单应由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