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工程计价新版教材内容: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百手整理 起驾为您第三节 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算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结算 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 一 2024 一 0216(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订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采纳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形式,除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和索赔款项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对于合同价款的结算,《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了预付款的支付、进度款的支付以及竣工结算等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调整 1.变更 变更是指在不改变工程功能和规模的情况下,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做的任何更改
(1)变更的范围
针对工程总承包的承包范围不同,《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对设计变更、采购变更、施工变更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同时对发包人要求的赶工、工程暂停造成的变更作出了规定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①对生产工艺流程的调整,但未扩大或缩小初步设计批准的生产路线和规模,或未扩大或缩小合同约定的生产路线和规模;②对平面布置、竖面布置、局部使用功能的调整,但未扩大初步设计批准的建筑规模,未改变初步设计批准的使用功能;或未扩大合同约定的建筑规模,未改变合同约定的使用功能;③对配套工程系统的工艺调整、使用功能调整;④对区域内基准控制点、基准标高和基准线的调整;⑤对设备、材料、部件的性能、规格和数量的调整;⑥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法律规范引起的变更;⑦其他超出合同约定的设计事项;⑧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2)采购变更
采购变更的范围包括:①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的程序,与相关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或已开始加工制造、供货、运输等,发包人通知承包人选择另一家供货商;②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法律规范引起的变更;③发包人要求改变检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