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实验中心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稿)一、实验中心人员实验室工作考核的分项构成1 基础工作:各级实验人员岗位职责、任务要求等,包括考勤;2 业绩工作:完成的实验教学、科研实验,检测任务,个人的教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实验设备仪器开发等;3 公共服务:学院和土木工程实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益工作,如参加学术会议会务工作,实验室建设,学位点申报等二、分项工作的内容及计算方法1、“基础工作”指每位实验人员应完成各自所聘中心各级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其中保证实验仪器设备(含大型实验平台)管理法律规范和运行正常、保证实验设施与环境满足中心相关制度的要求是该分项工作的重点
另外,全年度的考勤数据计入该分项工作中
2、“业绩工作”实验人员的“业绩工作”包括:1) 作为实验人员配合或独立完成培育方案和教学计划中的相关实验教学内容;2) 配合或独立完成院内外委托中心完成的科研试验项目;3) 完成中心接受委托的工程任务,如检测鉴定工作;4) 实验人员自己的教学、科研项目、奖励、成果和专利,以及----------------------------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实验仪器设备的改造开发等工作
实验中心人员“业绩工作”的定量计算,参考学院老师岗考核办法中的分值进行计算:1) 关于实验人员配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工作量计算方法:在学院老师考核办法中的“实验教学学分数计算”的分值再乘以一个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取值分别为:a) 实验课内容讲授和辅助,修正系数为 1;b) 实验课辅助,修正系数为 0
3;c) 实验课准备(仪器设备、试件等工作),当实验批次大于等于 3 时,修正系数 0
5;d) 对于有特别要求的实验及其他情况,由中心分管主任、实验室主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