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通用标准〔征求意见〕1 总那么 12 根本规定 23 勘察要求 33
1一般规定 33
2地基根底工程勘察 43
3边坡工程勘察 53
4地下工程和基坑工程勘察 63
5不良地质作用勘察 73
6特殊性岩土勘察 83
7地下水勘察 94 勘探与取样 114
1一般规定 114
2作业平安 114
3勘探点位测设 124
4钻探 134
5井探、槽探与洞探 144
6工程物探 144
7取样 144
8勘探现场记录 165 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 186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216
1分析评价 216
2成果报告的根本要求 23附:起草说明 241 总那么1
1 为在工程建设中保证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平安、国家平安、生态环境平安、满足经 济社会治理根本需要,标准建设工程勘察根本技术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2 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必须遵守本标准
3 本标准是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的根本要求
当现行有关标准与本标准的规定不一 致时,但经合规性评估符合本标准第 2 章的规定时,应允许使用
4 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2 根本规定2
1 工程勘察应满足各设计阶段的勘察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调查、评价不良 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资料完整、评价合理的勘察报告
2 工程勘察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查明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2 应评价场地稳定性、适宜性和地震效应;3 应提供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4 应进行岩土工程分析评价,提供相关结论和建议
3 工程勘察应依据建设批准文件、任务委托书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
4 工程勘察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工程勘察质量、平安和环境保护体系
5 勘探和测试的仪器设备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测试仪器应在标定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