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 总则1
2 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 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 300 座的剧场建筑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601 座以上;大型 1201〜1600 座;中型 801〜1200 座;小型 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 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 1800 座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 100 年以上,乙等 51〜100 年,丙等 25〜50 年;5 观众厅视线设计5
1 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
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的座席的观众能看到 80%表演区
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镜框式台口剧场宜选在舞台面台口线中心台面处;2 大台唇式、伸出式舞台剧场应按实际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适当外移;3 岛式舞台视点应选在表演区的边缘;4 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舞台面 0
30m;向大幕投影线或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大于 1
视线升高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视线升高差“c”值应取 0
12m;2 隔排计算视线升高值时,座席排列应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八、、J3 儿童剧场、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露天剧场视线升高值可提高一些要求;4 为满足较高音质要求,视线升高值设计宜采用较高要求
舞台面距第一排座席地面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镜框式舞台面,不应小于 0
60m,且不应大于 1
10m;2 伸出式舞台面,宜为〜0
60m,附有镜框式舞台的突出式舞台,可与主台齐平
3 岛式舞台台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