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临床生殖医学有关的伦理问题江苏省人民医院临床生殖中心王媁医学伦理学20世纪30年代以前希波克拉底的教育思想和职业准则(医生关心病人健康)一直影响着医生的道德伦理观念
公众被排斥在医学具体内幕之外,公众的义务是对医生的美好期待
20世纪60年代以后医学进入公众视线:1)医学研究;2)医疗事故的法律追究;3)医疗保险;4)新的医疗技术的使用;5)新的生殖技术;6)器官移植医学伦理学从1962年,TeLinde博士提出关于人工流产的道德问题到1973年美国医院联盟提出“病人权利法案”,医学伦理学已经转变为可以清楚地明确医生职责的有章可循的伦理学
提出了医生必须给予病人足够的信息:疾病的诊断、治疗,负责医生、是否被列如医学研究、以及与保险的冲突
什么是医学伦理学
医生与患者的关系人权社会结构卫生政策及法律什么是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学
人工的程度人类早期胚胎的道德地位---怎样定义家庭和遗传谱系的作用政府和法律的恰当作用人类胚胎的伦理定位1)受精后的早期胚胎作为人的主体
2)早期胚胎与人的其他组织无区别
3)早期胚胎应比人类的其他组织受到更多的尊重,但又不等同于真正的人
4)保护人类早期胚胎不受损害----美国路易斯安娜5)承认宫内胎儿不正常死亡是谋杀----俄亥俄6)2个原核不是人,分裂后就是人,所以不能冷冻----德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有利于患者的原则知情同意的原则保护后代的原则社会公益的原则保密原则严防商业化的原则伦理监督的原则一、有利于患者的原则在患者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提出有医学指征的选择和最有利于患者的治疗方案;禁止以多胎和商业化供卵为目的的促排卵;不育夫妇对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过程中获得的配子、胚胎拥有其选择处理方式的权利
患者的配子和胚胎在未征得其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处理,更不得进行买卖
二、知情同意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