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S 店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 4S 店装饰工程1
2 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即本次招标议标须知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4、工程范围: 1
5、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 工程造价2
1 本工程采纳清单报价,经招标一次性包干价为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 2、本次招标实行按设计图包干方式承包,所增加的工程量,按实际验收测量的工程量计算
乙方有相同报价的,按最终确定的合同价相同比例下浮
若无报价的其造价按下列方法执行: (1)、装饰工程:执行一九九九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 ,人工工资调整为 25
84 元/工日;施工流动津贴不计取;综合费率按 40%计取(限定额人工费)
明施工费含在综合费率中,不再执行其它任任何文件“规定”的费用调整
(2)、安装工程:水、电、通讯等安装工程执行二 000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单位估价表》,人工工资调整为 25
84 元/工日;施工流动津贴不计取;综合费率按 40%计取(限定额人工费)
不再执行其它任何文件“规定”的费用调整
第三条 工程材料3
1、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均为甲方 4S 店授权商已经指定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乙方不得随意更换
材料进场后,必须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否则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采购材料时,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若发现将以一罚十,并且以次充好的材料必须更换为符合要求的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所影响的工期不予顺延
2、本工程使用材料规定如下:材料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