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索 引 号:A005-2011-1-0006分 类: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杭府法审告[2024]2 号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颁布时间:2011-1-6 颁布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转发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工程建设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决定 文件编号:杭府法审告[2024]2 号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颁布时间:2011-1-6 颁布部门:市政府法制办杭建法发〔2024〕8 号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工程建设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决定 各区、县(市)建设局: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决定对《杭州市工程建设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杭建法发〔2024〕411 号)作如下修改: “行政处罚事项、依据和裁量基准列表”中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序号 HZ01 JS-CF-0004)违法行为的裁量规则改为:“情节轻的,处 20 万元罚款;情节一般的,处 35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0 万元罚款。”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杭州市工程建设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本决定已经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 O 一一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行政处罚 裁量规则 决定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1 月 6 日印发 杭州市工程建设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工程建设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法律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83 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法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杭政函〔2024〕274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事实、证据等因素,依法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给予何种处罚的权限。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是指杭州市、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四条 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是指对行政职权权限范围内行使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后的处罚基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由一般规则和列表规则组成。第五条 杭州市、...